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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阳市人民政府“两转两提”工作简报(59)
作者:荣志军  … 文章来源:效能室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1-9-27>

安阳县“八项制度”着力推进

工业振兴工程项目建设

 

一是例会推进制度。工业振兴工程指挥部每月召开一次指挥长(政委)推进例会,研究解决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,确定下步工作重点。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现场观摩推进会,到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大、进展快、效果好的乡镇进行现场观摩。

二是项目预审评审制度。对新上或引进的工业项目,工业振兴工程指挥部在5个工作日内,组织县发改委、工信局、环保局、国土局、商务局、重点项目办等有关单位,对项目的可行性、成长性进行论证,必要时聘请专家参与,决定是否准予落地。

三是联审联批联办制度。对新上重点工业项目和大型招商引资项目,交三联办办理相关手续,10个工作日内必须办结。县督查局负责项目的跟踪督查督办。

四是项目入驻园区管理制度。新上和招商引资的工业项目,原则上必须落地工业园区。全县工业用地指标向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集中,由县工业振兴工程指挥部统一调配,保证大项目、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要。在园区配套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,经总调度会议批准可特事特办。

五是领导分包重点项目和驻厂服务制度。对县级以上重点工业项目,均实行一个项目、一个县级领导、一个服务班子全程跟踪服务,直到项目建成投产。包项目县级领导、服务班子人员由总调度会议确定,鼓励自荐,尊重个人意愿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,服务小组明确专人驻厂服务,项目不投产、不见效,不得撤回。

六是问题交办处理制度。项目服务小组和驻厂服务人员,对超出自身权限和能力的问题,要及时上报工业振兴工程指挥部,由指挥部按照问题性质、管理关系,向有关部门下达问题交办通知单,一事一交,限时办结,同时由县督查局跟踪督查,对未按时办结的单位给予通报并追究责任。

七是“152”目标考核制度。将全县21个乡镇按工业发展水平分为三类:一类乡镇每年至少新上1个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;二类乡镇每年至少新上1个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;三类乡镇每年至少新上1个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。对未完成目标的乡镇,取消其评先资格,并对乡镇党委书记、乡镇长及主管副职进行问责。

八是企业环境保护制度。持续开展企业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,县纪委负责政府职能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管理,县公安局负责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的维护和治理,确保项目顺利落地,企业安心生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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